二、申请监督的具体法定情形及事实、理由:
……
(二)《原判》的主要错误:回避过错空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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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判》简易程序误判复杂案……
(1)……(以误诊腿痛为核心的)诊疗过错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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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误诊腿痛是严重真菌感染症状并隐瞒误治过错未尽责补救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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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隐瞒过错不补救急于动员出院。
20150823伏立康唑疗程结束腿仍痛(外用扶他林止痛仅暂时麻痹)。为掩盖误诊腿痛事实——不兑现承诺抗真菌后再治腿痛,告诉患方要避免二次感染,动员回家“慢慢恢复”(《出院诊断证明》对于被加重损伤的腿痛写的是)“左下肢仍行走无力”——实际已涉嫌[伏立康唑说明书]“不良事件”:“小腿痛性痉挛、肌痛、肌无力、肌病”、“感染、细菌感染”……【判断根据:a.伏立康唑治疗期缺涉嫌可证感染的尿检(20150812和20150817);b.对比入院当天(病毒抗体阳性转阴)腿痛缓解而再次抗细菌抗真菌后腿痛反复加重有可能再感染病毒和细菌(20150814中性粒细胞降单核细胞异常再增高、CT报告“胆囊壁稍厚”“盆腔微量积液。腹主动脉周围淋巴结显示”、20150820痰检增细菌等)……更多依据续阅“6)后续病历揭示:带菌带病出院长期抵抗慢性感染——极度消瘦”】。
⑤20150825 9:06出院前第二次拔尿管无尿(第一次是用伏立康唑当天11:00取尿管 次日5:30又插上均符合“不良事件”“尿潴留”)。9:32《长期医嘱》每天络活喜量翻倍至5mg(血压不高仍降压助排尿)。22:02《临时医嘱》准备再“导尿”……后变成了尿急、尿失禁、大便后仍腹胀……出院。【详见〘S医过错与伤害〙其中“[过错16][伤害9] 隐瞒误诊腿痛动员出院”和“(六)20150831带菌带病出院及后续入院揭示的关联伤害[15-18] ”或〘奉献与揭示〙“纪实19/6:<出院>”和“19/7:<出院后>伤害和因果关系的说明”】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