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31爸(HZS)在Z医院(简称Z)ICU医治4天死亡。20200604上午办理缴费,拿到《死亡证明书》……中午发现两处不正确,下午提出重新打印(医生不重新打印仅手写修改)。……后来不断追溯死亡真相……发现与20150805-0831在S医院(简称S)住院治疗有关。……由于两家医院均存在病历不真实(包括缺失)且医生不解释或自相矛盾地乱解释……两家主管部门后续答复均指向法院(注一)。我从20211008初涉法院起诉,经过20220428开始申请立案共十八次,20230828正式成功向法院递交起诉书。20240129收到一审(简易程序)电子版判决书(以三家鉴定机构均“不予受理” “没有事实依据”): “驳回” “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特别对基础核心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判令” “封存” “完整病历”明确 “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20240201纸质判决书送达)20240218递交上诉状。20240307二审立案受理。20241219收到终审(简易程序)电子版判决书: “无证据证明损害事实”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在,只能回归请求主管部门(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加强医院管理)尽责确认完整病历和医方违规事实。
注一:从20220207开始共11次信访省、国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请求查明Z医院ICU病历问题)。20220826省主管部门最后答复:“需您通过司法途径申请。”
全部纠纷详情可参阅我的“峰溪探索”网站(可在电脑地址栏直接输入“hzzz999.cn”
或“https://www.hzzz999.cn/page160”查阅“【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