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溪探索2008年起发各网站博文仍公开留存的尽量链接,其余(包括原发人民网强国博客和新华博客独有的)博文将陆续补发。接受批评意见邮箱hzzz999@yeah.net




      峰溪探索网站内容系个人经历中的原创,包括自然与生理、社会与心理、峰溪综合及个性化表达……宏观与微观的联系……社会环境……只讲钱的后果……光明的境界是以理服人……回看人心向背——信仰——追求真实、智慧、美好——为了早日进入理想社会……走过的路……阳光照耀的云彩在变换……




前后篇文章请在本页底部或全文末点击进
谁代表国家?-思考1《信访与证据》
来源: | 作者:hzzz999峰溪探索 | 发布时间: 2021-10-30 16:22:11 | 1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强国社区:

http://bbs1.people.com.cn/userInfo.do?userNick=%e5%b3%b0%e6%ba%aahzzz999

谁代表国家?《信访与证据》思考1

我国现行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地方性法规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见宪法第2、5、57、58、85、89、100、110条)

照此,“谁代表国家”的问题可简述为:全国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代表国家(即全国人民)执行依法治国,各级政府部门凡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行政,可视为代表国家,任何人只要依据国家法规行事就符合国家意志。反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若违反宪法和法律,无论权力有多大,都不能代表人民的国家;任何单位领导人,若违反法规,均属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概不能代表国家。(参见《信访与证据》纪实连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