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的回复算不算标准?《信访与证据》思考18
2012年01月19日 10:36 (星期四),科技局发来电子邮件,回复我的两封信(注一),全文如下:
H同志:
你于2011年9月12日及11月附加的第二封信访件已转交市科技情报所具体办理。现就此次信访做以下回复:
收到第一封信访函恰逢国庆节前夕,情报所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安排了相关所领导登门拜访(注二),并就有关问题与你进行了沟通交流,对于你在生活中遇见的一些困难问题,也协助给予解决(注三)。在本次信访函中所提及的相关问题,我们认为在过去的历次回复中已予以答复,请查看过去的回复函。
收到附加的第二封来信后,针对来信中所提及的相关问题情报所也做了深入的调查和核实, 关于情报所及原合并前器材站及器材公司的资产管理问题,全部会计档案及资产均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情报所领导班子一直十分重视加油站的经营管理问题,正在研究采用更加适合并有利于单位发展的方式进行管理。
祝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本文省略全称)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此回复如何解读?待述……
注一:参见我的两封信
1、“写给科技局和情报所领导的信《信访与证据》思考1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0tgk9.html
2、“我的建议和请求《信访与证据》思考1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0utl3.html
注二:(此色代表本文加注)
参见“谁代表领导?《信访与证据》思考1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0u0t6.html
注三:参见“离和谐是近了?还是远?《信访与证据》思考9”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0oea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