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得到关怀吗?《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2
2017年3月21日国家投诉受理办告知我:“请您通过其他途径提出”。3月22日我问询了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处和省人社厅信访处。省人社厅同志说,我的信访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让我再问询省信访。我于2017-03-23又递交信访(提出了是否可采取不难的纠正方式等,如“按1月25日信访中提出的方式:起码可以让差额事业单位比照企业执行有效的川劳险[1995]17号,或者可以在信访回复中写明其他任何弥补办法”)……最后我于2017年4月12日看到了逐次转送至市科技局的处理结果告知书:“不予受理”。
2017年4月17日,我向市科技局局长信箱再发信访(我也懒得算这是第几轮回了)……内容是:
请求关怀
在错误取消了“无子女职工退休生活补贴”后,由于该错涉及到省级多部门的联合发文而较难恢复纠正,为了继续体现“川府发[1980]177号”提出的“终身无子女的老人退休后,更要从各方面加以照顾”的关怀精神,经省级有关部门(人社、财政等)的协商提议,采取了由各单位自行根据具体情况,在财政拨付的单位福利款项中以“困难补助”方式来弥补的措施(详情见注一)。鉴于该弥补措施实行多年至今已成为一般性事实,更难在政策层面再统一恢复被错误取消的原补贴项目。为了尊重和适应现实情况,我在此也只能尝试提出有生第一次非政策规定的个人利益诉求:
《困难补助申请》
本人今年65岁,现一直照顾93岁生活不能自理(基本卧床)的父亲,再加上因长期受到不公对待且十几年来持续信访的有关个人利益受损问题又都得不到应有的解决,诸多的压力导致了不可能有相对周围所见到的别人的生活质量(我经常每天仅睡3-4小时甚至昼夜未眠——也许再难撑多久……)。鉴于单位历年来的领导都曾表态愿意尽量帮助我解决困难,故在此放弃脸面艰难地鼓足勇气提交《困难补助申请》,望领导酌情考虑,只要能体现“更要从各方面加以照顾”的关怀精神,我都深表感谢!若不能“关怀”到位(或市科技局及情报所仍然“不予受理”),敬请一定告知原因(否则不能找到症结,详情说明见注二)!谢谢!
注一:详情可参见
1、请求“纠错”《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6 (2016-09-13 08:48:0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s5y.html
2、简单?复杂?为什么由下而上已经第三轮了?《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yeg.html
期待国家信访局复查《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x0rn.html
注二:详情说明
(同博文开始,省略)……最后我于20170412看到了逐次转送至市科技局的处理结果。处理过程是:
2017-03-24 (略)省信访局 转送 (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4-05 (略)省信访局 转送 (略)省(略)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7-04-10 (略)省(略)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转送 (略)省(略)市科学技术局
处理结果 :2017-04-10 (略)省(略)市科学技术局 告知书
办理方式:不予受理告知(复查期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
回复告知内容: H(先生/女士):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有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予另行受理。您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特此告知。
(略)H 201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