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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求省领导有没有希望?《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9
2017年10月21日16:33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书记1000字内留言《盼解决“无子女退休职工补贴”被错误取消问题》,显示“留言成功,等待审核!”。当我看见“16:57”“未审核通过!”时,心情落到冰点。天生的固执使我不容易死心,经过几天的思考,10月26日11:27我通过省委书记信箱信访,先将3000多字全文以附件发送成功后,再精简到1000字内通过正文发送,较顺利地显示了“已成功反映问题,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处理!”当天16:39我查看“办理状态”是“受理申请审查中”,“办理方式”“去向”是“转送”省人社厅……
我的信访内容全文是:
求助省领导:谁来落实“川府发[1980]177号”的“照顾”?
我今年65岁(退休已10年)。我从2011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止,针对“终身无子女职工退休生活补贴”被错误取消问题,已向各级各部门信访共35次(详见注,不包括向市科技局和市科技情报所共递交了三次《困难补助申请》详见注3注4)。目前情况仍然是:不仅没有得到(川府发[1980]177号)提出的对“终身无子女的老人退休后,更要从各方面加以照顾”的关怀(此文件和精神未作废),反而比同类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待遇低(若包括从未享受一切住房福利及住房优惠,甚至拖欠近20年不发住房补贴则待遇更是低很多)。
(一)问题在哪里?
一、省人社厅以执行错了也很难纠正为由【a、2006年以后无权新建项目;b、纠正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川人社发[2010]29号”是省纪监人审财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其附件9分类目录的“终身无子女职工退休生活补贴”本应与“独生子女”职工退休费增加5%同样看待保留,结果却简单划归“自建项目”错误操作取消,由于涉及部门多而纠正麻烦)】,从简考虑,提出了在财政拨付给单位的福利款项中以“困难补助”方式来弥补。此后省人社厅不再受理我关于“告知的弥补方式行不通”的信访了。
二、由省信访转市信访及递交市长信箱的结果是:
1、主管部门和单位不接受我提出的《困难补助申请》(鉴于市科技情报所是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再多的收入也可用来发放在职员工津贴奖金,(就连有政策依据有专用资金渠道的“住房补贴”也不认账)岂舍得削减在职员工利益用于无政策资金保障的已退休的个人补贴或“困难补助”?所领导只同意按党内帮扶的形式来解决,准许我写一些与事实不符还少于应该弥补金额的补助理由(如看病贵药费高等,且条件是不再受理我的其他信访问题——我这个非党群众毕竟还没绝望到好意思领情这样可能是用党费来表示的帮扶,况且还有与他人争抢的嫌疑)。单位领导将“无子女职工退休生活补贴”推給人社、社区等,对于我提出的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将我划归所属的加油站作为企业退休人员(企业仍执行该政策补贴)来弥补的方式也拒绝。目前单位情况较复杂,这种对领导痛痒不大、完全有理由不管的事解决得了吗?
2、市人社局至今已7次重复以“川人社发(2011)29号”“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为依据(底气是咨询了上级),无视我提出的该项目属于国家统一政策且被国家认可的依据(a、按照全国人大信息中心法律释义与问答>>社会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 第二部分 释义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中有关“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者的退休金和养老保险金”的解释;b、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国发[1993]79号、国办发[1993]85号、人薪发[1994]3号、川府发[1994]34号)文件规定,“因工致残人员的护理费,孤寡退休人员的护理补助费和无子女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均属国家认可的1993年工改后保留的离退休人员待遇;c、其他省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时均保留了国家要求各省具体制定的提高“无子女者退休金”的不同执行方式……等)。人社局虽然承认“川府发[1980]177号”对无子女退休人群“更要从各方面加以照顾”的精神没有作废,但认为落实工作与己无关。
3、市计生部门认为无子女人群不是应该鼓励的计划生育范围(也许这也是本省当时另由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来体现对无子女退休人群“更要从各方面加以照顾”的原因之一),市计生部门同志说,以后是否属省市计生部门管理范围?要等以后省“计划生育条例”或有关政策修改后再说。
4、社区居委会同志回答:社区只管普惠的高龄补贴和经济困难需人护理的无单位的或低保人群的补助(去年社区曾在高龄补贴外对我父亲给过2次“理发”和1次“测血压”形式的帮扶,今年的高龄补贴同去年,但至今对不能自理的父亲无任何帮扶形式)。
5、再次求助分管人社、科技的市长信箱:20170922《人社局不落实“川府发[1980]177号”的“照顾”再求谁关怀?》20171011《请求明确是否该由单位来落实“川府发[1980]177号”的“照顾”?》,结果是“文不对题”地仍然转人社局给出几乎复制式第6、7次书面回答。不惜在我面前展示欠水平的市长形象,加深了我对不负责的政府工作的更加不信任。
6、2016年12月30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成都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及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社〔2016〕216号文件并没有覆盖或渋及“无子女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被错误取消的弥补(此与同时被取消后已弥补的孤寡护理费原就是两个有区别的项目)。
三、求助省领导明确告知比较不难的解决办法
由于我不熟悉政务,只能求助省委书记(或省长)是否能了解省人社厅若纠正难在何处?能否解决?或由财政及其他部门能否在相关适合的现有资金渠道中允许包含对“终身无子女职工退休生活补贴”被错误取消问题的弥补?或能否允许没有财政拨付“困难补助款”的差额事业单位参照企业(川劳险[1995]17号)文件自行解决?或者明确应由何处负责解决?……无论怎样解决(甚至不解决或无法解决)都希望清楚告知(或说明原因)——否则下级很难“创新”去解决这种对自身(不管也无坏处的)意义不大的事,甚至理直气壮地不顾圆不了场而损坏自身及所代表的政府形象。虽然我不知道谁解决更难,但是我知道最难的是——若对政府的信任已经绝望,要想恢复最难。我期盼省领导能够过问促使早日解决长期困扰我、绞杀我热情和希望的看起来是小事的“无子女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被错误取消问题——实际却是决定我对现实根本看法的关键问题。谢谢省领导。
注:详情可参阅以下hzzz999峰溪新浪博文及注释链接
1、简单?复杂?为什么由下而上已经第三轮了?思考40(下)/10(2017-01-26 11:16:3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yeg.html
2、期待国家信访局复查《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1 (2017-03-21 10:26:1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x0rn.html
3、能得到关怀吗?《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2 (2017-04-17 17:29:5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x1vt.html
4、纠结的关怀?《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3 (2017-06-27 10:48:1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x4a2.html
5、谁来兑现“更要”“照顾”?《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5 (2017-08-28 09:55:59)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x6ai.html
6、绝望收场?《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6 (2017-09-07 13:39:0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x6mn.html
7、绝望挣扎:人社局能纠错吗?《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7 (2017-09-08 12:55:1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x6nt.html
8、为了现实能振奋……《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8 (2017-10-22 21:26:4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x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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