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纠错”《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6
(接上篇)2016年8月21日18:19我向局长信箱递交了如下信访:
关于“错误取消‘无子女退休生活补贴’”的弥补请求
科技局20160727对我6.14信访的回复,未涉及到我在信访详情链接(《请求按规定回复(2012年至今)全部信访》)中,针对“错误取消‘无子女退休生活补贴’”(论证见注一/1-3)所提的弥补诉求。现重新简述此诉求及其根据:
一、能否以困难补助方式补偿?根据省人社厅同志2015年(3月17日、5月26日、11月23日)三次(录音)电话回复的有关内容(详见注一/1-2):1、在工资层面虽然“终身无子女职工退休生活补贴项目不再保留”,但没有取消,而是转成了单位的福利费(已与财政部门沟通)。可以找主管部门(或单位)以困难补助形式解决,困难大的还可以多补助。2、省人社厅在2006年以后无权新建项目(无权发文),执行错了也无法纠正(或者说很难纠正)。3、会向上反映此情况(目前该信访给出告知书后仍处于“受理申请审查中”)。据此,我的考虑和诉求是:对我来说,不能接受每月收入被取消60元的关键是没有依据(况且精打细算还能买几十斤大米)——亦等同被任意剥夺和欺负。不过,既然省人社厅提出上述意见,我考虑再三(因其他省无此错误,仅是四川省的问题),若以国家批准省人社厅(甚至多个重要部门)纠错的方式来解决我信访的问题,其涉及的范围及层面可能因“小题大做”(或纠错扣奖等附带问题)而搁置,为配合各方大事化小,谨向(无需他方授权只待沟通的)科技局(或单位)提出:在单位的福利费中以困难补助形式给以补偿的诉求。若行不通,请明确告知:1、市科技情报所是否有财政拨入的困难补助款?2、我是否参照享受了公务员待遇?3、市科技情报所目前仍是“差额拨款”,是否属于“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由财政预算拨款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其他事业单位”(即厅字[2006]5号的适用范围)?……等原因。
二、能否将我转变成企业退休人员?根据:1、鉴于企业目前仍执行(川劳险[1995]17号)即可将无子女等“生活补助费并入基本养老金”予以保留。为此,我在6.14信访中重提了(20120104、20120417、20150213)三次书面申请转成加油站企业退休人员并“希望情报所能向相关部门咨询联系”的诉求(详见注二、注三/1)。2、市科技局2007[002]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已回复了“加油站是由原器材站出资购得经营权的全民所有制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口说“加油站不是企业”未讲理由不足以信)。3、20150206所办主任公开讲了情报所已批准成为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公益一类了。既如此,按改革要求必然与所属的盈利性单位彻底分开。我作为原器材站诸多权益至今均未享受到的老职工(当时单位的全部积累几乎都用来购买加油站经营权和支持其发展了),在事企必然分开之时,自愿申请转成加油站企业退休人员(遵循领导当初承诺——等加油站发展了能沾点边),并非是不靠谱。而且还可化解上中下层政事体制长期没有解决我的诸多信访问题,也算了事。如果仍不行,请求告知原因。
三、是否还有其他依法合规的解决方式?提此问题根据的是目前应该具备的条件:1、领导的态度是关键。凡同情遭受不公平对待的退休老职工,并愿意以行动(不是说空话)相助,肯定会找到符合规定的其他补偿方式(不过,必须先弄清上述二个方案行不通的原因)。2、资金有保障。情报所向社会公开出租“加油站十年经营权”,起码能获共262.5万元自主掌控收入(这样大笔有保障的资金若不可能合理补偿我这样小的合法利益,我该不该问为什么?钱花到哪里了?)(详见注三/2)。
以上所述,若有不清,希望在回复前能问明,谢谢!
注一、“错误取消‘无子女退休生活补贴’”问题,指该项目属于国家要求地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国家统一政策,不属于(厅字[2006]5号)关于“坚决取消在国家统一政策之外自行设立的各种津补贴项目”,简单按其属于地方文号将其取消无政策依据。论证详情可阅:
1、不回复信访并非小事《信访与证据》思考38(2015-09-29 17:17:4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vwuc.html
2、为什么只能向国家建议?《信访与证据》思考39/其中:为什么要提建议(二)及注三、注四(2016-02-03 10:56:3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b9i.html
3、请求解释政策《信访与证据》思考22/详见注一(4-5)和注二(2012-05-07 14:31:1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125c9.html
注二、为什么只能“标准回复”?《信访与证据》思考15/其中˂措施二˃(2012-01-25 11:10:2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0xlfj.html
注三、如何“算了”?《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上)(2016-05-22 17:59:08)
1、其中:一、第二、第十次信访
2、其中:二、必须追加的信访问题——对加油站“公开出租”的质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iby.html
此信访递交后显示“提交成功,管理员稍后将回复您!”
【续阅《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