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对Z医院20200328~20200531医疗损害鉴定的初步陈述(摘要)
一、鉴定依据:……(详见纪实48/1)
二、陈述说明:
1、在被告兑现承诺提交补充完整病历并经双方质证后,再对争议问题提交正式鉴定。
2、被告若不举证反驳,则原告主张成立,可免于鉴定。
3、如果被告不能提交完整、真实病历,医学鉴定不能受理,被告应承担责任。
三、原告陈述:
(一)20200527病情突然表现危重(即休克)原因:
1、超量输注氨基酸;
2、密接输注脑苷肌肽累积药物相互负效应;
3、对于代谢性酸中毒初期的代偿麻痹大意,废弃了20200523的血气检验;
4、20200524-26在9-12:00连续输注两瓶250ml氨基酸(共500ml)加重代谢性酸中毒;
5、20200527凌晨病危至送ICU前误诊为呼吸性酸中毒抢救不对症。
6、原告在ICU介入前告知了不做有创,并不知深静脉置管(及未事先告知的气管插管)是有创,家属签字同意均是既成事实后补签,直到20200530 16:30后医生对家属仍解释均为轻微有创(类似输液打针那样也算有创)。实际却是在20200527ICU介入后反应出脓毒症。ICU也因此诊断为“感染性休克”和(无依据的)“支气管扩张伴感染”使有创气管插管和麻醉性镇痛镇静持续——致休克不能逆转而昏迷不醒。
(二)使用CRRT(连续进行血液净化)治疗未告知家属实情、未明确评估利弊、草率不规范使用造成恶果。1、20200527家属没有勾选同意血液净化却同时签署了知道血液净化治疗风险并同意使用,属于非有效知情。病程记录写停用CRRT原因是“家属拒绝”(无证据)——不是事实。
2、检验报告和护理记录提示CRRT使用后(血压、心率等)病情恶化【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和白蛋白大降、中心静脉压(CVP)由9速低至4,至终在3~6波动、“四肢水肿”……】。
3、需完整提交封存病历没有的CRRT治疗单和20200527 14:04以后4-9页含CRRT介入的全部临时医嘱。4、血气报告和检验报告有缺失嫌疑,必须经双方质证且意见一致,否则鉴定不能被受理。
(三)不明胃内容物是什么?
1、医方应陈述封存护理记录20200530鼻饲前9:00抽出280ml液丟弃(主要是中药潴留?水肿液?陈旧渗血?),是否与死亡后口中流出咖啡色液及20200527护士操作吸痰管吸出的稍多中药色液类似?
2、医嘱执行记录9:00鼻饲2包中药复苏合剂。20210414护士长说:电脑记录是10:00鼻饲了100ml中药复苏合剂。医方若不提交完整电脑记录病历——无法提交鉴定【因直接关系到对病情的分析(如影响血压)】。
(四)血压骤降原因和死亡原因?(20200530 18:00心率149血压109/48)
1、19:00鼻饲3g氯化钾,22:00平均动脉压(MAP)突降到27.7。鼻饲氯化钾与血压骤降有无关系?拟鉴定。
2、据医嘱和护理记录(ml/h)计算:肾上腺素约在20200530 1:00-21:00输完停止、去甲肾上腺素约在20200530 19:05-20200531 1:00输完停止。停止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与血压降和死亡有无关系?拟鉴定。
3、没有按医嘱输注参附注射液。医护均“续观”不救。若被告无合理陈述和新的证据,则以未尽责抢救提交鉴定。
4、20200530 18:00调升均有降压作用的艾司洛尔和舒芬太尼10ml/h【21:00后通知家属(“血压低”)已在ICU门外守候】,23:50医嘱执行单显示在米力农泵完后继续执行——完全不理会短时用药的米力农说明书警示【“无使用米力农超过48小时的临床试验经验”“发生低血压,应减量或暂停用药”“目前尚无特殊的解毒药”】——如此治疗是否促进死亡?拟鉴定。
五、死亡时间
病历记录死亡时间是20200531 1:40,无客观证据。心电图“全心停搏”时间是“2020/05/31/ 01:50”,“诊断日期:2020/05/31 17:37 诊断医生:功能检查科”。若被告陈述和补充客观依据仍不能消除争议,则提交鉴定。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