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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6年6月1日-11月11日期间折返科技局递交信访后(注一),仅主要询问能否受理?回复?共拨打(主叫科技局和情报所8部话机)48次电话(含无人接听21次)。在7月26日第25(含无人接听13)次电话后,我于7月29日看到科技局“7.27”回复。因全部不服(1、必须输密码才能评价信访回复;2、拖了16年至今仍不按政策制定本系统住房补贴方案;3和4、仍然基本重复我在2006年就开始质疑的当时关于“房改房分配不公”和“剥夺劳动权”的信访回复且回避我当前重新再次提出的新证据和质疑;5、输电话号评价后看不见自己评价的结果等;6、“7.27”回复仍然未涉及到我针对“错误取消‘无子女退休生活补贴’”所提的弥补诉求;7、未明确“我申请的公开信息能否获准?”),我继续执着地于20160731-20160829分7次(于7月30、31日;8月4、10、15、21、29日)重访局长信箱(注二)。
8月23日主拨局办副主任得回答:(7月30日-8月21日)的信访科技局“不受理了”,“全部转到情报所”了?“建议直接找情报所”。
8月30日主拨情报所办主任得回答:只收到“7月31日写的”,要求是“人事处牵头,我们协办”,“还没有回”,“你应该直接问人事处”。当即转问(新换的)局办副主任回答我:“正在处理”。但他似乎不知我共7次陆续递交的全部信访。
9月14日主拨局办信访工作人员得回答:“局长信箱是情报所收到后转到我们办公室,我们看不到”(即科技局的网络系统包括“局长信箱是情报所在管”“他们在查收”),“你这个事情呐基本是一个问题”,“已经给情报所说了”,由“情报所来处理”。我迅即转问所办主任,她回答:“我们没有管”查收局长信箱,“不太清楚这个事情”“反正不该我这儿哈”。只收到局办签给人事处的,也“是科技局的事情”“里面的内容没有我需要办的”。我又即转问局办副主任,他回答:“正在转办”,“肯定要受理”。
10月27日我主拨了局办信访和局办工作人员后,局办人员三次放断通话请示后说:“过一会儿给你回过来”。等了约7分钟,(在我第43次“主叫”局所后)首次“被叫”得局办答复:“刚才问了处理信访的负责人,已交情报所办理了,还没有回,我们抓紧再催他们一下”。
10月31日主拨情报所办主任得回答:“只接到三个问题”,“二个网络方面的已处理”好了,7月31日写的“住房补贴”已给你“说过了”(参见8月30日、9月14日回答)。随即问局办工作人员,他又放断通话请示后说:“领导再给情报所衔接一下”。至此,我对期望的信访回复仅在局所间衔接,丝毫不向我了解情况,已预感到很可能如过去那样没有意义了。
11月8日09:45:49(我在“主叫”局所46次后第二次“被叫”)所办主任主动联系我说:“科技局转了三个内容给我们,这边答复后,局办通知我直接答复你,直接把《信访处理意见书》交给你。你看那种方式合适,是我给你送过来呐?还是发邮件呐?还是寄过来?”
当我看到(11月8日11时寄出的)信和(11月9日 09:33 星期三发出的)邮件后(注三),11月10日我向所办主任邮箱回邮件(并同时发易信)表达了信访人意见【摘要:对有关“劳动权被剥夺”问题的回答不能接受——1、这次同过去的历次回复一样均没有明确“劳动权被剥夺”是否事实?2、既然这次以“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正式回复,为何没有信访人的意见?3、单位签章是“成都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都市科学器材服务站)”,表达的意义是什么?是“器材站”恢复了?还是表明现任不管历史问题?还是让我自己去找过去的领导解决?——盼解释!谢谢!】。次日我又向她发易信【摘要:有关“劳动权被剥夺”问题,如果情报所认为主要责任首先在器材站,能否联系原器材站第一责任人X领导,请他主动通知我,先尽量在一起说清问题?或者能否联系其他情报所认为可以讲清问题的同志在一起谈明问题?盼回复!谢谢!】。
11月11日11:28:36 我第47次拨电话,所办主任回答的综合含义是:“没有看到”你今天发的短信,“昨天我已经看到你的邮件以后,我也给领导转达了你的意思”。我们(给你“定稿报局办公室”的《信访处理意见书》)是在按科技局的指示办,你对我们“以前已经给你有过答复”的处理意见“有什么新的思考”就向科技局反映。11:36:03我第48次拨电话,局办工作人员让一位似“负责任”的女同志来接。我问:该用什么方式来反映我不能接受情报所针对“剥夺我劳动权”的(10年前的)处理意见时,她说:“你重新又提一次信访意见嘛”。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样的信访绝不能再重来一遍!我说:我对局所(自2005年以来)递交的全部信访(包括质疑和建议)以及局所的全部回复都在网上公开了,你们也该有存档可以查得到。我该说的话也都说过了。另外,我也又再次表达了希望当面与有关领导讲清问题的意愿。她说:“我喊具体办信访的同志把他们回复的内容调出来看了以后再给你联系嘛”。
11月12日12:38我收到退休小组长通知15日活动。次日12:46我再次主动向已退休的原X领导连续分发4条易信:领导好,关于我的“劳动权被剥夺”的信访一事,情报所认为是器材站的问题。我认为起因也确实在你(虽然局所均有责任)。不说其他,仅就你是器材站的一把手,能推脱违法内退我的责任吗(注)?你是否能承认自己该负什么责任?只要确认了事实,分清了责任,至于用什么方式赔偿可以探讨,若不能兑现也可以考虑换成加油站改革后的股权。总之,能各方尽量协商好,比提交司法也许对大家都无害吧!?希望听到你的意见!注:依据详见我20160810的信访或新浪博文:请求确认“劳动权被剥夺”问题《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5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s40.html
11月14日8:47我再向X领导发易信:领导好,昨天发的短信是否收到?我希望听到你的意见才能决定明天是否能短暂去参加活动。如果你愿意真诚交流细谈,也欢迎你来我家,我也不用担心我爸,将会安心与你沟通。盼回复!
11月15日我在没有等到X领导的任何信息的情况下,也感到了自己的行为有些可笑。我也就没有再费力淘神地请谁来照看爸而去参加意义不大的活动……我该怎么办?为什么我一直有主观要“和谐的心”却始终得不到“和谐的果”?我能够在“又提一次信访意见”时,不提过去已办结的信访而“重新”提出其他“新的思考”吗?默认虚假的信访回复对谁有好处?十一年的信访是开玩笑吗?(在没有确认自己是对?是错?不知道事实真相到底是何症结时)我能提什么让自己都无信心他人更不相信的“新的思考”?再说;如果没有改变我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不具备弥补我遭受的历史性损失的现实条件,我也没有本钱在虚伪的环境中去盲目地再干不利己的蠢事!如果信访不可信,我的新思考只能是——继续追究为什么“言行不一”会盛行?
11月16日 15:55我向局长信箱递交了《请求科技局复查“我的劳动权是否被剥夺?”》的信访诉求。全文是:
科技局:
我于2016年11月9日收到情报所办公室挂号邮寄(包括所办主任邮箱发来)的关于我(7月30日、8月10、15日)递交局长邮箱的信访回复。次日我回邮件:感谢了局长信箱工作的改进,也表示了不能接受“在过去的历次回复中已予以答复”【针对20160810《请求按规定确认我6.14信访中有关“劳动权被剥夺”的问题》】的信访处理意见。因为过去的有关信访回复从未确认:我的劳动权是否被剥夺?
既然我的信访是遵法按政策提出了依据,按《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就该明确“予以支持”;如果“不予支持”,也该提出依据(让我错得明白)。如果情况复杂,难说清,也可让有关人员当面摊开说!鉴于我收到的是署期20161031的(无信访人意见但已报送科技局的)《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现在就恳请科技局在复查清楚后能给出明确结论和意见。谢谢!(此信访递交后显示“提交成功,管理员稍后将回复您!”)
——我等待着:结果会带来希望?还是失望?甚至绝望?……(待续)
注一:详情参阅
回复了《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rzt.html
注二:详阅
我要评价《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2(2016-09-11 09:03:59)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s2w.html
为什么拖了16年?《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3(2016-09-11 17:36:2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s38.html
为什么不向我调查核实?《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4 (2016-09-11 23:25:47)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s3k.html
请求确认“劳动权被剥夺”问题《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5 (2016-09-12 10:47:5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s40.html
请求“纠错”《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6 (2016-09-13 08:48:0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s5y.html
请求明确回复(申请公开)问题《信访与证据》思考40(下)/7 (2016-09-13 20:37:42)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ws70.html
注三:详阅
《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全文):
2016年10月14日收到局办公室转来的关于H(注:姓名省略以字母代替)处理单。现就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1.关于H要求局长信箱回答信访人评价回复结果满意度时如何设置密码的处理情况
鉴于局长信箱答复对公众完全公开,因此对答复的评价设置为由信息申请人提交并输入密码来确定。前阶段因网站功能调整,局长信箱的评价回复功能暂不能使用,目前已重新调试正常,信息申请人可用初始留存的手机号作为评价满意度的密码,提交对信访答复的评价。
2. 在本次信访函中所提及的有关“劳动权被剥夺”的问题,在过去的历次回复中已予以答复,请查阅此前的回复。
3. 关于H希望在局长信箱恢复评价栏设置和信访递交日期排序上的修改要求的处理情况
目前局长信箱答复列表按照发信时间由近到远排列显示,申请人按照自己提交的时间,可找到已提交的信件。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查找,在页面上新增了“按发信人查询”功能,可通过发信人姓名查找信件。同时,发信人的评价结果也已予以公开显示。
所领导意见签字(盖章)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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