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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56/17(不告知误诊腿痛失去补救致残)申请检察监督【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来源: | 作者:hzzz999峰溪探索 | 发布时间: 2026-05-23 16:37:07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二、申请监督的具体法定情形及事实、理由:

……

(二)《原判》的主要错误:回避过错空谈赔偿……

……

6、《原判》简易程序误判复杂案……

(1)……(以误诊腿痛为核心的)诊疗过错和伤害:

……

7)最关键的伤害是不告知误诊腿痛(患方失去配合共同补救机会)。诊疗过错难免,一旦发现错误,尽职医生首先想的应是立刻纠正而非掩盖——主动告诉患方会得到谅解甚至好感,更可不失时机配合转诊转院挽救。实在不愿认错,只要对病人有点负责心,起码可对患方强调(腿痛)一周不能减轻或最长三月不能恢复必须马上求医诊治。实际却只顾圆误诊计划不露馅儿,用模糊无限期“慢慢恢复”掩饰错误——在腿痛属就诊症状却误导出院——受蒙蔽的患方以为腿痛治不了而未再积极求医——遵听“慢慢恢复”的结果是拖至残疾至卧床不能翻身——。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