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省略相同内容见“纪实53/1(请求主管部门)尽责确认事实”】
现述S医院……部分待确认违规事实:
一、简列涉嫌违反或不遵照执行的主要法规(按字母编号标识简便引用):……
二、请求确认的违规事实
(一)违反A《病历规范》第三条并同时违反下述各条。
1、《病危病重通知书》……
2、《入院记录》……
3、《病程记录》……
4、《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
(二)待查病历违反B……性质(或违反A):
1、……《出院记录》
2、医嘱与检验报告不一致……
(三)入院抗菌连续违反C《抗菌药应用原则》……
1、无用抗菌药指征……
2、“留置导尿管” 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
3、“尿路感染”无诊断依据……
4、误诊腿痛为“重症肺炎(细菌+真菌)”症状【 接叙“(二)” “1” 】。对照C第78页“治疗原则:1.诊断时需注意开放性标本(如痰标本)培养念珠菌阳性的价值有限,切忌仅根据痰标本培养阳性决定初始治疗”。【如果仅凭:a、家属不确定的回答好像“痰液拉丝”和痰涂片“查见真菌孢子及菌丝1+”;b、痰培养白假丝酵母菌“少量”错写“中量”】诊断依据显然够不上确诊“重症肺炎(细菌+真菌)”和不满足填报《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要求。
5、待查是否故意违药规抗真菌?20150810 7:55医生邀请皮肤科对入院后发生的患者“小腿、上臂瘙痒伴皮疹”“全身皮肤瘙痒,四肢为主”会诊(入院记录“皮肤黏膜:色泽正常,无皮疹”)。10:03病程记录却写“左髋部疼痛无明显好转,余未诉特殊不适”,并且违反伏立康唑注意事项:一旦出现“瘙痒以及皮疹”应考虑停药。反而(同样不等皮肤科14:25会诊结果“考虑:皮肤瘙痒症”)即开始输注该药。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