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7(周四)又是一个下雨天。近午仍未看见“已转”(领导)——不能等待——我果断穿统靴打伞直奔信息所……抱歉地对正在吃盒饭的办公室主任说:“知道你们难办,我直接去法院申请。”并回答(认为此案与我无关的)所办另一位人员:“我去试一下,如果法官认为与我无关,可以不批准申请嘛——”。有了二审案号后,我立即去市中院递交【“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此案(或参加此案调解)”的】申请(理由摘要):“此案的权利纠纷与我自2002年开始书面反映和由下至上反复循环信访(上百次达二十多年)各部门均未解决的问题(①不适用依法起诉的劳动权被剥夺;②从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住房和住房补贴;③无子女补贴被错误取消)的最终解决有关。2023-10-08我向市财政局、民政局、科技局、人社局信访《怎样体现承诺的“照顾”?》和2024-02-22向财政局信访《事企不分转全额拨款收入全部上交后问题如何解决?》,明确了落实点在本单位,而本单位不能解决的焦点是单位没钱以及不能将我转变成企业退休人员身份都与此加油站权利案有关。因此申请作为第三人向法庭陈述有关情况,以利于和谐了结此纠纷案。望批准!谢谢法官。”
……等了三个月无任何消息……20240926(周四)15:58我向所办工作人员发微信(摘要):
“请转领导:昨天去中院问后知,已递交申请第三人事项,还是主要看原告意见。所领导若同意,则历史遗留问题均有解决希望,否则难有其他解决办法。若需进一步沟通望及时通知。谢谢!”
20240929(周日节前不休假)上午去信息所问询,(工作人员说我发他的那个微信号作废了,让我发(所办主任能直接看到的)退休群。我问:你们不忌讳吗?法院是最后途径,单位不同意还能怎样?——他迟疑后还是让我发到他的另一个微信,表示马上转领导……(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