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向背(二):(“参政会”与“先锋”/1938年)为民主和自由斗争简辑
四、第一届国民参政会
1938年7月2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3月在武汉召开的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7月4日国民政府规定每年7月7日为抗战建国纪念日。
1938年7月6日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在武汉开幕(至1948年3月结束,总共开过4届13次会议)。通过了吴贻芳、史良、邓颖超等提出的《“七•七”周年纪念献金案》,通过了《拥护国民政府实施抗战建国纲领案》、《改善各级行政机构案》、《切实保证人民权利案》、《调整民众团体以发挥民力案》等。中共参政员毛泽东、陈绍禹、秦邦宪、董必武、吴玉章、林伯渠、邓颖超在武汉《新华日报》发表《我们对于国民参政会的意见》(简摘):“诚恳地愿意在参政会内与国民党和其他各党派以及无党派关系的国民参政员同志们亲密地携手和共同的努力,以期能友好和睦地商讨和决定一切有利于抗战必胜、建国必成的具体办法与实施方案”,“并奠定使中华民国走向独立、自由、幸福的新国家的基础。”《意见》还提出在参政会内应讨论怎样动员军力、人力、物力、财力保卫武汉,如何保证最低限度人民生活的改善,如何确保各党派和人民的合法权利等问题。
(10月28日国民党参政会第二次大会在重庆开幕,决议坚持既定国策,抗战到底,选出驻会委员25人。但11月6日闭幕不久,议长汪精卫就叛国投敌)。
五、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
9月29日-11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政治报告《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指出:“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诚心诚意地和友党友军商量问题,协同工作,成为统一战线中各党相互关系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懂得,共产党员不过是全民族中的一小部分,党外存在着广大的先进分子和积极分子,我们必须和他们协同工作。那种以为只有自己好、别人都不行的想法,是完全不对的。”“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党内缺乏民主生活,发挥积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大批能干人材的创造,也只有在民主生活中才有可能。”“扩大党内民主,应看作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跃,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的武器。”“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唯一无二的方针”。“共产党必须扩大自己的组织,”“使党成为一个伟大的群众性的党。”(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或《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
全会要求共产党及其领导之军队站在抗日战争的最前列,成为团结全民族共同抗战的坚强核心。强调要正确地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放手组织人民抗日武装斗争。重申把共产党的主要工作放在战区和敌后,并确定了“巩固华北、发展华中华南”的战略方针。
全会决定撤销王明负责的中共中央长江局,在长江局组织领导的国统区分设3个中央局:南方局(周恩来任书记,董必武任副书记)、中原局(刘少奇任书记)及东南分局改为东南局(仍由项英任书记,曾山为副书记兼组织部长)。中共中央北方局常务委员会由朱德、彭德怀、杨尚昆(任书记)组成。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