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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住房补贴”难题的建议-思考5 《信访与证据》
来源: | 作者:hzzz999峰溪探索 | 发布时间: 2021-10-30 16:23:31 | 76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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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住房补贴”难题的建议《信访与证据》思考5 

            分解“住房补贴”难题的建议

一、问题的背景

国发[1998]23号《通知》(注1):“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地方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略)府发[1998]第200号《通知》(注2)规定:“1998年12月31日全市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从1999年1月1日起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住房主要依靠个人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有条件的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等直接向市场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商品住房”。 (略)府发[2000]78号(注3)要求:“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按系统由其主管部门制定”或“各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补贴办法”。但是,至今10年过去了,对“住房补贴”政策的执行越来越成了单位的难题(注4:参见《信访与证据》连载9、16、17、27、34、40)。为了争取并维护政策赋予职工的合法权益,鉴于单位领导告知我(因退休了)无权参加职工会,特在此提请建议:单位应分别解决“住房补贴”问题。

二、解决的原则

1、“方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 注5:建房改[2000]105号)的原则:按照“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自行确定本单位住房补贴方式”(见(略)府发[2000]78号)和可以比照“采取分期分批”发放(参见(略)府发[1998]第200号)的精神,情报所虽然“专户上存有的”“不足以解决全所职工的住房补贴”,也不能仅凭单位领导决定不发就不发(参见《信访与证据》连载16、17)。能不能“分期分批”?——凡涉及切身利益的职工均应有表达意见的权利。

2、“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注6:(略)办发[2004]8号)的原则:“住房补贴在性质上是政府或单位对职工个人和家庭的改革性补贴”(注7:财综函[2007]48号)。“财政部要求优先解决离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注8:财规[2000]48号、财综[2006]67号)。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略)府发[2000]78号)的原则:器材站在合并前属于“有条件” 发放住房补贴“的单位”(参见注2),合并前未发放已形成欠账(参见《信访与证据》连载9),2001年的合并应该不以降低职工原有待遇为前提。特别是退休职工无(在职职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待遇,硬要与所有在职人员一起无限期捆绑,或最终可能就干脆被剥夺了本应享受的住房补贴权益——无论讲效益,还是论公平,均不能让人接受。

三、解决的条件

1、就以上提到的“分期分批”方案看,解决“住房补贴”的关键仍然是资金条件。在情报所未公开相关信息(不了解单位可用于解决住房补贴资金缺口)的情况下;在对有关信访(注4:《信访与证据》连载32-33)无最终清楚回复的情况下——也有条件用(《信访与证据》连载25、27、31)已证实的原器材站4名职工所交的售房款(至少有17.6万)优先发放“原器材站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如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注9),还能够说出什么理由?

2、对于解决情报所全体职工的住房补贴问题,同样应遵循上述政策原则分别解决。比如,从事“公益性工作,无其它创收渠道”的在职职工(参见《信访与证据》连载17、39),按理应寻求从管理体制上解决。

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遏制侵权——这也是依法治国的进步。

此建议如有不妥,请指正(注:已交市科技局)。谢谢。       

                               建议人   H     2010年11月29日

注1:国发[1998]23号

http://www.mohurd.gov.cn/zcfg/gwywj/200611/t20061101_155362.htm

注2:成府发[1998]第200号

http://www.cdfgj.gov.cn/News/ShowInfo.aspx?ArticleGuid=DC1C378B-2C2E-4EDE-8687-2309F312F6A9#

注3:成府发[2000]78号

http://www.cdfgj.gov.cn/News/ShowInfo.aspx?ArticleGuid=268F4668-7073-4CCD-923F-8C6CBF1E4A35

注4:《信访与证据》纪实连载(1-40)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559984952_11_1.html

注5:建房改[2000]105号

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2000/11401000184N.html

注6:川办发[2004]8号

http://www.sc.gov.cn/wmbs/mxqy/jsgl1/bsxm/200710/t20071010_209719.shtml

注7:财综函[2007]48号

1. www.sdczqyxx.com/uploadfile/2007827111928242.doc

注8:中国老年报 2000年12月15日

http://www.ocan.com.cn/cssd/lnwz/lnb4-1.htm

财规[2000]48号

http://gkml.ggj.gov.cn/zfxxgk/ywxxml/zfzdgg/200806/t20080610_262975_1.htm

财综[2006]67号

注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五)

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1026/2346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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