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溪探索2008年起发各网站博文仍公开留存的尽量链接,其余(包括原发人民网强国博客和新华博客独有的)博文将陆续补发。接受批评意见邮箱hzzz999@yeah.net




      峰溪探索网站内容系个人经历中的原创,包括自然与生理、社会与心理、峰溪综合及个性化表达……宏观与微观的联系……社会环境……只讲钱的后果……光明的境界是以理服人……回看人心向背——信仰——追求真实、智慧、美好——为了早日进入理想社会……走过的路……阳光照耀的云彩在变换……




不回复信访并非小事《信访与证据》思考38
来源: | 作者:hzzz999峰溪探索 | 发布时间: 2021-10-31 09:18:30 | 8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不回复信访并非小事《信访与证据》思考38

  2015年2月9日我点看了4个多月未查询的递交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风办)的网上信访情况(2014年9月16日17:09投诉,详见注一),意外发现有回复了,细看内容却在意料之中:“2014-11-28 09:54:56.611回复意见: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谁是有关部门?我过去已经找遍了所知道的有关部门!——再回看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5月21日发到省长信箱依次排列的4次信访办理结果均整齐地显示4个“不予受理”——真的找不到讲理的地方了?信访正道走不通?难道我只有选择这辈子不曾也不愿陷入的潜规则来弥补堤内的损失?……

  我决定再来第三次轮回(也许是最后一次)。2015年2月15日到16日,我向省人社厅递交网上信访,始终显示“验证有误,请仔细核对信息!”。26日19:16递交后,厅长信箱终于显示“操作成功,你的信件编码是:201502281034812”。2015年3月3日我电话询问省人社厅得知:信件编码只能用在回复后查看结果(也就是说,我现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复,如果不回复,给信件编码也无用)。不过,比过去有进步的是,2015年3月17日省人社厅通过电话向我进行了解释(提到了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即使有错也无权再建津补贴项目来纠正或者让我去找省信访),并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就不用网上回复了?我对此不能认同:因为是否纠正的前提首先应明确该不该取消!

  4月10日17:22我向省信访递交了《中办、国办(厅字[2005]10号)、厅字[2006]5号)是否是依据?》的网上信访件(15日17:47抄发人社厅《对省人社厅的解释的疑问》),主要内容是:(实发按要求不超过2000字有删减)

  2015年2月26日我向省人社厅厅长信箱请求解释:“川人社发(2011)29号”是否是取消“川人发(2004)60号”的依据?

  2015年3月17日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向我电话解释(归纳内容):1、因为不鼓励“无子女”,“省计划生育条例”只写了奖励“独生子女”。2、按照中办、国办(厅字[2005]10号)、(厅字[2006]5号)文件规定,“川人发(2004)60号”属于“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所以被清理取消了。

  经过进一步查证,我对上述解释有两方面疑问:

  一、从制定《计划生育法》的历史背景来理解[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保障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见注一)],要落实这一基本国策,不仅需要专职机构,还需各地多部门根据不同实际来制定配套政策。当国人普遍具有“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时,为消除国人对所提倡的“独生子女”政策的后顾之忧,考虑了主要的“比较可行的奖励措施”之一是“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者的退休金和养老保险金”(见注一)。由于“无子女和孤寡”在那个年代几乎都属于不幸的现实(如果现在或将来某些人以此为幸福则是后话),国家肯定不提倡,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也几乎未列入此内容,但不等于不关怀;再考虑到“无子女”毕竟是节约了社会资源,减轻了社会抚养负担,也应给以一定补偿;按照“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见注二)来考虑,“川府发(1980)177号”提出了“终身无子女的老人退休后,更要从各方面加以照顾”,省人事厅、财政厅据此共同制定了《关于解决终身无子女和孤寡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补贴的通知》“川人退(1993)28号”及提高过低补贴标准的“川人发(2004)60号”。可见,“川人发(2004)60号”文件的制定依据是对基本国策的落实,体现的是国家政策的关怀和补偿(也可简化归并到配套奖励措施),且在1993年工资改革时就已明确作为国家认可的补贴保留了。那么,现在真的应该依据中办、国办厅字[2005]10号、厅字[2006]5号文件对其取消吗?

  二、虽然我长期不知上述二个作为依据的文件内容(早在2011年市人社局就称其是“机密”),但我坚决不相信中央政策的本意会针对到像我这样的差额事业单位孤寡无子女人群:我并没有参照享受公务员的高工资及待遇,也未参照本单位在职人员较高的奖金和名目繁多的岗位津补贴(我2007年底退休费1394.1加津补贴358.67加个人帐户25.30,现在每月共领3227.4元养老金),未参照享受住房的任何福利、房改及优惠政策、甚至未参照享受到货币化分房的住房补贴。为什么要生拉活扯地参照取消我的每月60元“孤寡无子女”补贴?这样不合逻辑、不公平、没有道理、虽然看见收入在涨,却让我强烈感到又如以前惯例是在多作贡献、又在“牺牲”了!(详见注三)目前,从所看到的“中办、国办(厅字[2005]10号、厅字[2006]5号)”文件,我仅找到也许与此“取消”最有关的文字是“四、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财经纪律,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一)坚决取消在国家统一政策之外自行设立的各种津贴补贴项目,对需保留的津贴补贴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归并”。我理解,“坚决取消”的属于“维护财经纪律”的内容;“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归并”的则属于不规范的“岗位津贴”或“发放给全体人员的生活补贴和福利”;而“退休无子女补贴”则不属于所指的范畴。由于信访有“属地”的限制,若无省人社厅的书面回复,即使我不服也无凭据按规定要求逐级上访。所以,我希望省人社厅能够在综合考虑(包括2015年2月26日)的信访后,能给以正式书面回复。谢谢!

  注一:摘自“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 第二部分 释义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http://www.npc.gov.cn/npc/flsyywd/shehui/2003-09/11/content_321086.htm

  注二: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九条

  http://www.moh.gov.cn/zwgkzt/pfl/200804/32342.shtml

  注三:参阅:hzzz999峰溪

  1、“取消政策补贴该不该?《信访与证据》思考1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0wj2v.html

  2、“政策执行不公怎么办?《信访与证据》思考1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0wmcx.html

  

  2015年5月26日我电话问询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得知已将回复意见交省人社厅信访处,问信访处却查不到给我的回复。信访工作人员说:已经电话解释了,不服也没办法,可以去找自己单位的主管部门(其实,我早在2012年4月17日就以信访的形式请求过比主管部门更能够帮助解决问题的本单位,仅得到了一句口头话“文件规定的”“没办法”,对我一再索要的文字回复至今未给。参见注二)。次日,我尝试用信访件编码查询成功。回复内容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6]5号)关于“坚决取消在国家统一政策之外自行设立和各种津贴补贴项目”的规定,我省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将包括终身无子女职工退休生活补贴等在内的地方自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纳入规范后津贴补贴总额中,项目不再单独设立。”

  

  6月4日我向省信访递交了《省人社厅的解释无依据》的网上信访件。内容如下:

  

  2015年5月27日我在省人社厅厅长信箱查见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5月15日对我4月15日递交信件的未公开回信。虽然回信不很明确,但含义是将“终身无子女”“退休生活补贴”作为“国家统一政策之外”的“地方自建”“项目”被“归并纳入”了“规范后津贴补贴总额”。对此,我不能接受,现呈述如下意见:

  1、“川府发(1980)177号”、“川人退(1993)28号”、“川人发(2004)60号”均是依据“计划生育”国策所制定……(本文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从未规定:凡是地方发文一律为非“国家统一政策”。所以,“厅字[2006]5号”不是“终身无子女”“退休生活补贴”被取消的依据。

  2、“厅字[2006]5号”指出的归并项目仅限于“国家统一政策之外”又“需保留”的自行设立的各种津贴补贴。归并的含义是被取消的项目包含在新设的项目中。既然省人社厅解释,“终身无子女”“退休生活补贴”已“归并纳入”了“规范后津贴补贴总额”,由于同类群体增加总额相同,实质上就等于:有子女的人也享受了“终身无子女职工退休生活补贴”。如此混乱的概念,绝不是“厅字[2006]5号”强调“规范”所希望的结果!

  3、“厅字[2006]5号”“适用于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由财政预算拨款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其他事业单位。”对于我所在的未享受同等待遇的差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适用?

  4、从个人感受来说,我自2011年11月21日开始走上了寻求取消该补贴依据的信访道路。支撑我坚持信访到今天的早就不仅是经济利益了。我经历了过去年代的不幸……,又遭受了今天的种种不公……,若找不到值得信任的温暖的法治的讲理的政府能够忍受吗?虽然省人社厅能给回信已是政府工作的很大进步,但是,除非有合法依据或合理解释、或有错必纠的气魄,否则,如何让人接受?(略)

  现在,我按程序向省信访部门递交信访,若按规定不能受理,希望及时告知该向何处反映情况。谢谢!

  ……(附注略)

  

  之后,我查看信访办理一直处于“投诉状态”的“登记受理中”。2015年7月6日和15日、9月21日我询问“是否受理?”等问题的信访,在获取验证码提交后均无反应。当确定省信访不接收我的问询后,9月21日当天我向省纪委省监察厅投诉摘要如下:

  

  ……2015年9月21日15时至15时24分我向省信访网上问询,但始终不能成功提交。对照信访条例规定,无论什么理由,回复均不能超过三个月。现在省信访如此表现,若不属于违反信访规定,也属于不作为,希望纪委监察能够给以纠正处理。谢谢!

  

  递交后显示“信息提交成功,查询密码是4q60remX0Xl371dw”。立即按密码查询显示“您好,您的举报已收到,请耐心等待!”我再查“2012-5-25”的类似举报(详见注一),仍然是三年又四个多月同样不变的这句话……要是再这样重复下去怎么办?

  

  我认为,“不回复信访(包括无限期地或变相地不说受不受理)”无论对我还是对社会均并非小事,因为:

  1、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一条“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而“不回复信访”是对“依法治国”理念的挑战,其出现的层次越高产生的负能量越大——肯定不是小事。

  2、回顾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的道路,回顾当时党的领袖所言“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所以优于一切历史上的革命,就是因为只有我们才能采取最为公平合理的政策”(注三)。正因为有如此正确的党才赢得了人心所向(注四)。对我的信访无限期地不说受理还是不受理,我仿佛感觉如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政府官员面对民众的质疑那般理屈词穷(注五);或者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逃避责任敷衍群众的技巧;至少是背离了当时共产党所主张的“任何政策的决定或改变,任何政策中之正确的部分或错误的部分,必须适时地不但向干部而且向群众公开指出,才能得到群众的了解和拥护而成为力量。”(注六)现在,如果不继承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热忱为民办事的作风,后果是什么——绝非小事。

  3、如果我在一直努力走的正道上处处碰壁,还有什么颜面去指责周围的“违法乱纪”?如果旁人以我的下场为例形成是非颠倒的恶性扩散共识——我们到底要什么样的社会难道是小事?!

  4、不敢回复信访,绝不是讲理的表现。真正讲理的政府不可能造成不稳定的局面。今天的国情既然已经“总体上达到小康”,在民众心中对公平合理的要求度也随着社会的进步比以往更高(注七)。讲理不讲理并非小事——甚至可以比得到的某些物质利益更决定人心的向背!

  既然不是小事,我只有再次向上找麻烦了——找谁呢?

  

  注一:详见为什么“小事”也只有麻烦中纪委?《信访与证据》思考34_hzzz999峰溪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v4ei.html

  注二:参阅请求解决困难《信访与证据》思考21(企业职工的“无子女退休补贴”没有取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116yr.html

  注三、六:参见人心向背(二):(国共内战爆发/1947.6-1949)为民主和自由斗争简辑(上)

  其中:任弼时(作为全党指导文件)的讲话和周恩来(一九四八年三月七日)《党的政策必须适时地向群众公开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vvl7.html

  注四:参见人心向背(二):(国共内战爆发/1947.6-1949)为民主和自由斗争简辑(下) 

  其中:抵达解放区的……55人发表了拥护中共和谈八项条件的《我们对时局的意见》。他们谈到进入解放区后感到的“充分欣慰,这里充满着民主自由的空气,蓬勃向上的精神”……“中共党员尤能以身作则,发扬高度自我牺牲的英勇精神,为民前锋,不辞劳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vvl8.html

  注五:参见人心向背(二):(国共内战爆发/1946-1947)为民主和自由斗争简辑_hzzz999峰溪_新浪博客

  其中:行政院副院长面对学生质问:“国家财政有困难,为什么还要打内战?”……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2vul8.html

  注七:能够忍受和不能忍受的是什么?《信访与证据》思考24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5cfb7b380101ac6f.html 

 

前一篇和后一篇文章请在本页底部或全文末点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