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2(端阳假期前一天)JN区法院11:05来电话,首先问我能否医学鉴定?然后说了立案审核不通过的主要理由(“审核意见”写的是:“请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网上打印被告企业信息,起诉状”……“落款手签姓名”),最后让我带上全部立案和证据纸质材料去法院现场申请立案——再等待看审核能不能立案?……14:01我给Z医院医务部去电话,女工作人员答复:不告诉(我)和不核对任何医院信息也不质证病历,接到法院或鉴定通知才解释或提供证据。14:13我打电话问JN区卫健局,(20220512来过电话的)工作人员说:死亡时间都没有确定,医疗鉴定不会受理。也可以先去司法鉴定再立案。
14:19我又拨Z医院医务部电话,回答:医院不会主动找鉴定机构,只接受法院抽签。
——医院不配合——得不到解释和真相——能不能给公安报案侦查?——虽然已经五次网上立案“不通过”,但至少没送上门重韬三番安检上下转扫(注一),更是避免了可能跑断腿进医院的恶循环。于是——
20220603(端阳),我专门在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网,查到医院统一社会代码后,试了(没有强调去现场立案的)QY区法院可重新提交网上立案,18:04完成后显示“提交中”。次日突然想起,只注意被告信息,忘了提交原告亲属关系证明,开机看已“待审核”,不能补交了。
之后几天我了解公安报案和司法鉴定。20220605律师在11:12主动来电话积极关注司法鉴定事项。他了解情况后,没热情了。20220607律师在16:55来电话,回答有关司法鉴定:等法院立案后指定吧。
20220608 10:29我(补充原告材料加手签姓名和手印后)第七次提交了网上立案申请(第六次立案仍然是“待审核”)。15:43查看两立案均是“待审核”。
20220609(周四)11:44查看20220603立案显示“审核不通过”。“审核意见”摘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现有材料显示,” “本院没有管辖权。”看来20220608立案也如此。回看JN区法院(虽然电话叫我去现场,但审核意见没写),既然显示可以“重新提交”,我增加了一份补充证据后,12:20第八次申请立案。
在“待审核”期间,我又反复审视起诉目的,越来越清醒了:对簿公堂只能依证据速战速决,不能指望(比立案程序更繁的)审判程序来获取不确定的由掌握主动的医方来解释真相——对于缺少专业知识的我,很难在庄严庭审现场明辨真假对错——我不敢也不愿承受证据不足而败诉带来更大的精神伤害——或者沦陷(休庭、开庭、一、二……终审……)漩涡——反而丧失本该及时获取证据的其他渠道(注二)——若全程网上进行还勉强——现场立案审判不行——必须证据确凿或者胸有成竹才找法院!——我甚至希望立案再次被拒绝……
20220616(周四)看见了“10:38诉讼事项通知”:“您申请的网上立案审查通过”。“请百度上打印被告地址等信息,请7日内将起诉状原件以及立案纸质材料提交至诉讼服务大厅3号窗口”——网上递交的材料不算数?非要递交纸质材料?(20220621我分别在14:10和14:50电话问两法院立案庭“有无可能网上审判?”QY区有点不耐烦地不直接回答:问法官。JN区答:是线下审判。)
——我坚定了不去法院……
注一:五次立案申请不通过和三番去法院详情见
纪实40/1:(起诉两医院)山溪绕流【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纪实40/2:(继续信访)山溪绕流【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纪实40/7:(看到法院意见了)山溪绕流【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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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32:法院不理——找?【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注二:(其他渠道包括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http://www.gjxfj.gov.cn/2005-01/18/content_3583093.htm
待续:(病历证明的病历问题)山溪绕流【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