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代表领导?《信访与证据》思考11
2011年10月14日(周五),情报所(为弥补10月5日的重阳节)组织离退休职工活动。所领导中只有G副所长来了。
我急于想知道:中秋写的信(见《信访与证据》思考10)有何结果?我先问所办M主任,她诧异说:国庆前X副所长不就代表领导来与你交流了?!我说:他和原器材站仪器部门的主任一起来的时候,我清楚问他是否看到我给领导写的信?他否定,同时明确说——自己来并不是代表领导。既然如此,我也没有多提问题。只是问了:在房改政策停止执行后,为什么又按房改价分房(参见《信访与证据》纪实连载37、25)?依据何在?X副所长当时沉默未答复。你(指:M主任)一直是在办理我的全部信访,现在能否说明?
M主任沉默片刻后,表示无法回答。当我问G副所长时,他回答熟练,除了重复我在信访中提到的理由(参见《信访与证据》纪实连载2、4、5、9、11、37),又加一句“反正他已住到了(房),又不能撵走,干脆做个好事给他算了。”
接下来,G副所长回答:两部汽车现已报废。[我根据《信访与证据》纪实连载2、25中反映的事实分析:1、报废应在2009年11月以后。2、加油站从购车起就一直使用的两部汽车不属于情报所也不属于加油站,而是属于2001年合并后就无人管理(在税务局已注销未经营的)器材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果现在帐面已报废核销,又是谁在接手做账?完全视《会计法》《会计准则》为儿戏!3、2009年1月20日科技局回复的“现两部汽车属情报所所有”就只能算成无根据胡编乱造了(见《信访与证据》纪实连载15)。]
关于库存器材损失问题,G副所长重复去年“重阳”活动说过的话——诸如“送都没人要”等等(见《信访与证据》思考3)(推测:可能原打算赠送某些科研机构或单位以便销账)。G副所长虽避而不答账面总额是多少,也说了句实话:原来叫我们三个领导(指N、X、G)和会计(名义受处罚的原财务室主任)签字报销,他们两个(领导)都不签,我也不签。等它堆在那里,除了有经销的器材以外,还有代销的,有东西在就不怕。
他还开导我,提要求要提领导能够解决的。我问:领导能够解决什么?(我实在不知该如何提要求,因为我提出的所有合法合理的请求均遭拒绝。)他未回答。后来我想,领导唯一对我表态允许的——难道就是——可以随便拿那些堆着占地方的库存器材?(见《信访与证据》思考3)。
我的耳边响起了领导“代表国家”的豪言(见《信访与证据》纪实连载40)——联想到——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的“庞然大物”摆在账上,实际已成如此这般放了10年的“干尸”。我觉得滑稽,为什么“国家”都敢“代表”,需要代表“领导”尽职时,反而没人担当。我感到悲哀,我在给领导信中表露的良好愿望或许是脱离实际了(见《信访与证据》思考10)?——已经预料:即使事情已昭然若揭,要某个领导认错似乎也不可能。
我认识到:如果领导的水平就是比谁更会“推脱”,想要期待这样的领导去解决对他自己无利甚至是不利的问题简直是“天方夜谭”。怎么办?——
不过,G副所长在餐桌敬酒时,还是认真的代表了一回领导——对原承诺在国庆前补发的退休费未兑现表示了歉意(注),给个笑脸再次无期限承诺。
这天,离退休人员只来了不到半数——吃不完剩得多,我好像还没吃很饱;在吃了这些不很新鲜又不热的乌龟、贝壳肉、虾以后……我相信,象我这样感到一点不开心的大有人在。
注: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应从去年起普遍补发的工资和退休费,据说人均每人大约增1000元。情报所领导说,补发后就要扣除:单位在社保退休费基础上承担的补贴(估计至少600元)、过节发的钱、年初预发的1200元(见《信访与证据》思考9——看来当时误会领导是在偷着做好事了)。既然要扣嘛,现在连过节也不给钱了。今年物价仍然涨,现在退休职工就名义收入也不如往年了。照这样七扣八扣,就算真等到补发的退休费到手,也所剩不多了。就算如此,阳光的按国家规定给的总比虚情假意笼络人心又靠不住的踏实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