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3发邮件当天15:30拨S医院医务部电话无人接听。2021-09-24 09:55我又发邮件《沟通还是起诉?》:
医务部:
20210918和20210923发的邮件是否看到?现发来起诉书模式见附件,一看就繁琐,司法程序不会让双方轻松,况且审判结果受很多因素影响并不一定如意。是否仅此一路?按照医务部提出司法解决的理由是:1.医生随便咋个解释我都不会满意;2.病历普遍都有瑕疵。我认为:1.没有与医生反复多次尝试交流不能断言无法沟通(可以方便地采用医务部邮箱或手机短信),何况20210106我听医生当面解释时,C医生表示可以做朋友,有什么问题可以问她(我也能接受医方愿意采用的任何通讯方式来讲理);2.病历普遍有问题本来就属于医院应该尽责纠正的管理问题,特别是明显影响到医疗质量导致患者受伤害不能如实鉴定的病历,医院管理部门更应该查实确认并解决因病历错误对患者造成的后果【若医院无权或无法解决,再由有职权的机构(包括司法)来处理】;3.如果医方仍然坚持不讲理不进行院内调解或人民调解,就只有先尝试司法解决渠道【起诉医院不尽责查证和解决(如病历不实和缺失等)非诊疗行为导致诊疗错误致父亲受到伤害应该得到的赔偿(或补偿)】,请按照起诉书要求告知我医方信息。如何决定望速告知。谢谢!(附件 区级、中级法院起诉书)
HZS女儿HZ 20210924
20210924 15:04我给S医院医务部电话,ZO又含糊又清楚地解释:赔偿问题——为什么不那个——赔偿要有过错、损害后果、直接明确的因果关系……(我说:对嘛,调解就是这样讲。他可能感觉道理讲不清就转口)问科室意见再说。
(待续:<宽容>一厢情愿【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