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7 19:37周一(清明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我向科技局(主管部门)顺利提交信件(显示“正在办理中”):
尽责有效管理 止损严重后果
一、(知道和未公开不知道的)情况反映:
1、20241011递交科技局信件答复后,我(继20240627)再次于20241025向中院申请信息所上诉(加油站)案第三人。至今没得到是否准许的任何消息?也不知该案是否判决?调解?或撤诉?(20250122所办主任回答没有判决)。
2、不知道加油站盈亏与目前单位职工利益有无关系?只知道政府部门不能解决我延续二十年的全部信访诉求,只能寄希望(原本有切身利益关系的)加油站通过合理合法方式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哪知,发现加油站暴露出了令人胆战心惊的重大隐患。
二、目前(名称省略)加油站被(信息所未签经营合同授权的)(名称N)加油站霸占经营——极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风险是:
1、2024年1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名称省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N加油站“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处以一倍罚款,罚款金额合计19,217,636.82元。”【(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见附件)近二千万的行政处罚非同一般,估计没有“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更没有“当场收缴罚款”,也许宁愿破产也不会完全认罚】。N加油站面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和“查封、扣押”、“拍卖”、“冻结”等连串危机……
2、也许N加油站会找理由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来拖延敷衍罚款【因其证照不全(没有《排污许可证》等)】,或是利用(名称省略)加油站牌照以表示有持续经营能力?但是,谁来保证N加油站经营(名称省略)加油站期间不会违法违规又被行政处罚?一旦(名称省略)加油站被行政处罚谁负责?
三、我了解的现状:(名称省略)加油经营权所属的信息所和法定代表人都放任N加油站经营不管(注)。但是肯定有共识——都不愿承担严重后果。
四、怎样阻止严重后果危险发生?怎样处理各种矛盾关系?按理按责,法定代表人最熟悉情况,若无(反对)理由,应该主动与各有关方充分沟通后,首先提出初步方案。希望主管部门尽责促使危机排除,妥善处理各方权益。
此致,敬礼!20250407
注:详情参阅 峰溪探索网站
思考44(9)不惧被处罚的底气是… ?——最后的路《信访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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