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47(证据的收集保护与信访)问题简答
针对网友在【疑难46(要想普遍反腐成功的关键在哪里?)问题简答】评论中的疑问思考如下:
1 .证据的收集:哪一级不按《公开制度》执行,就以信访的方式向上一级信访部门反映。按信访条例规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书面
答复。如果无合法理由不公开,此书面答复件就是不公开的证据,再将此复印件交纪检部门处理。总之,要熟悉法纪条款,谁违反哪
一条(比如:有证据不查),就逐级上访,又可拿到新的书面答复件;如超期久拖不决,又是一条新的证据;越拖延证据会收集得越
多,涉及的人也会越多,小案变大案,看谁斗得过谁!
2 .证据的保护:如果担心证据泄露,可要求在公开场合下公布证据。(比如,可以要求或申请:有多方在场时,公开与证据有关的
和能证明证据成立的信息。)
3 .有勇有谋:做到以上两点,必须要有敢于公开较量的勇气,自己最熟悉自己的情况,也只有自己最能拯救自己。一般来说,违法乱纪
的人最怕的是公开,最霸道也只能在其控制范围内。但是,如果邪恶势力网太宽太猖獗,就只有另想斗智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