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向背(一):(日本占领上海)第二次国共合作抗日战场简辑
人心向背(一):第二次国共合作抗日战场简辑(日本占领上海)
3、(1937年8月13日-11月12日)淞沪会战[兵力(人):中/750000、日/300000;伤亡(人):中/(300000)/( 除187200外其余为撤退中伤亡/其中阵亡军官:校尉级以上近千名、少将以上10余名)、日/40000]。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注一),《淞沪停战协定》限制中国军队不能在上海市区及周围驻防,市内仅有上海市警察总队及江苏保安部队两个团担任守备。日本则在上海虹口、杨树浦一带派驻海军陆战队3000余人,并设日本驻沪海军陆战队司令部。
1937年发生了“八·一三”事变(注二),14日《国民政府自卫抗战声明书》发表(摘录):“当此华北战祸蔓延猖獗之际,中国政府以上海为东方重要都会,中外商业及其他各种利益,深当顾及,屡命上海市当局及保安队加意维持,以避免任何不祥事件之发生。乃八月九日傍晚,日军官兵竟图侵入我虹桥军用飞机场,不服警戒法令之制止,乃至发生事故,死中国保安队守卫机场之卫兵一名,日本官兵二名。上海市当局于事件发生之后,立即提议以外交途径公平解决;而日本则竟派遣大批战舰陆军以及其他武装队伍来沪,并提出种种要求,以图解除或减少中国自卫力量。日本空军并在上海、杭州、宁波以及其他苏、浙沿海口岸,任意飞行威胁,其为军事发动,已无疑义。迨至昨(十三)日以来,日军竟向我上海市中心区猛烈进攻,”(注三)[8月11日上海市长俞鸿钧认为:“日本一面赞同以外交方式解决本案,一面又增兵威胁,殊属不合”。当晚21时,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令京沪警备司令张治中率第87、第88(精锐德械)师开赴上海组织防御(注四)。]“日本今犹欲以淞沪停战协定为借口,将使中国于危急存亡之际,尚不能采用正当防卫之手段。须知此等停战协定,其精神目的,即欲于其地点内双方各自抑制,以期避免冲突,不妨碍和平解决之进行。若一方自由进兵,而同时复拘束他方,使之坐而听受侵略,此为任何法理任何人情所不能曲解者。”(注三)
日军自8月13日在海、空火力支援和坦克掩护下大举进攻上海,已暴露了全面侵华并迅速解决战事企图,甚至叫嚣“三个月灭亡中国”[“日本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虽强,但这些力量之量的方面不足。日本国度比较地小,其人力、军力、财力、物力均感缺乏,经不起长期的战争。”(注五)]。8月15日,蒋介石调集部队成立第3战区,由冯玉祥任司令长官,顾祝同任副司令长官。蒋认为在上海作战比在北方大平原作战补给方便,而且上海有外国租界,极可能引起大国势力干涉,寄望尽快在外国调停下赢得和平。9月21日蒋介石自兼第三战区司令长官,云集了全国五分之三的兵力在上海摆出决战架势。日军也将华北兵力扩展到华中、华东。李宗仁在回忆录中指出:“上海是十里洋场,四面平旷,无险可守,日军陆海空三军的火力可尽量发挥,我军等于陷入一座大熔铁炉,任其焦炼。敌方炮火之猛,猛到我炮兵白日无法发炮,而夜间又无法寻找目标,只是盲目轰击。所以淞沪之战,简直是以我们的血肉之躯来填入敌人的火海。每小时的死伤辄以千计,牺牲的壮烈,在中华民族抵御外来的历史上,鲜有前例。”冯玉祥说:“我们的部队,每天一个师又一个师投入战场,有的不到3个小时就死了一半,有的支援5个小时死了三分之二”。本来,蒋介石已听取了白崇禧、陈诚等人建议,10月31日下命令决定放弃上海,全军退到上海外围设防线固守,采取持久战策略以抗击消耗日军。但是,当闻国际联盟要于11月3日在布鲁塞尔召开有关《九国公约》会议讨论中日之战(注),11月1日夜10时又召集师长以上将领参加紧急军事会议。会上说,过早放弃上海这个经济基地会使政府的财政和物资受到很大影响。要求在上海战场再支持一个时期,至少10天到两个星期,以便在国际上获得有力的同情和支援。会后,便宣布撤销撤退命令,各部队坚守原先阵地。短短时间内命令两次反复,一些已经卷好铺盖要走的士兵又匆匆返回阵地,队伍秩序出现混乱,守军士气大受影响。
此时,日本不仅公开无视《九国公约》拒绝参加 (1937年11月3日召开的)布鲁塞尔会议(注),反而趁11月5日拂晓大雾、大潮,日军在杭州湾的全公亭突然登陆,对淞沪实施迂回包围,战局急转直下。蒋介石被迫于8日晚下令全线撤退,日军12日占领上海。1937年11月13日,国民政府发表自上海撤退之声明。布鲁塞尔会议24日宣布“为使与会各国政府得有充分时间交换意見”“暂时延会实乃贤明之举”(未考虑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各种建议,尤其是经济制裁日本的四项建议,从此无限期永远休会)。
注:基本资料来源请阅:
http://hzzz999.home.news.cn/blog/a/010100192D680C5E7CD87B3F.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191p9.html
注一:“一·二八”事变参阅
http://www.1937china.com/kzls/zyzd/zyzd_zm/20120518/313.shtml
注二:“八·一三”事变参阅
http://www.china813.com/813.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27155.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33403.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1525352.htm
注三:摘自《国民政府自卫抗战声明书》
原文参阅http://www.1937china.com/kzls/wxsl/20120523/812.shtml
注四:德械师参阅http://baike.baidu.com/view/86446.htm
注五:详见《毛泽东选集》“论持久战:问题的根据”(1938年5月)
或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06/30/content_1557356.htm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