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向背(一):(日本占领平津)第二次国共合作抗日战场简辑
人心向背(一):第二次国共合作抗日战场简辑(日本占领平津)
四、战略防御阶段(1937年7月至1938年10月)
1、(1937年7月下旬-7月30日)平津作战[兵力(人):中/46000、日/20000;伤亡(人):中/(惨重不详)、日/(亡)127(伤)384]。
芦沟桥事变后,日方一面表示“不扩大”,一面向华北派兵。冀察当局按国民党政府“应战不求战”的方针,放弃了歼敌的有利时机。第29军军长宋哲元7月18日与日方华北驻屯军司令香月清司“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地方解决”进行谈判。19日,双方签订就地停战协议。在签署停战协议的当夜,日军炮轰了宛平城。
7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为日本帝国主义进攻华北第二次宣言》发表,其中指出:“冀察当局宋哲元已接受日方所提出下列三个条件即(一)冀察当局向日军道歉;(二)廿九军从平津芦[卢]沟桥永定河以东撤退;(三)镇压民众抗日救亡运动,实行中日共同防共。这些条件已开始实行。此外有无秘密协定,尚不得而知。全国同胞们!这些丧权辱国的条件同全中国人民与中国共产党保卫平津,保卫华北,不让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中国寸土的要求完全相反,同蒋介石先生七月十七日对于芦[卢]沟桥事件之最低限度的四点立场亦完全相反。”“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冀察当局宋哲元对于日寇的让步与妥协!”“我们要求南京中央政府采取一切具体办法来满足全国人民的希望与要求,来贯澈七月十七日蒋介石先生所宣布的抗日方针。”“在今天,希望九国公约签字国,出来干涉,也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我们需要最实际的办法来保证全中国人民的希望与要求的实现”,并在《宣言》中提出了(“如宋哲元拒绝执行中央命令,则立刻明令撤消宋哲元现任职务,另派大员领导英勇的廿九军将士及华北各军实行抗战。”等)八个具体办法。(注一)
25日夜,日第20师一部对廊坊第29军38师113旅发起进攻。廊坊、北仓、杨村等车站失守,平津交通断绝。27日,日军分别对通县、团河、小汤山等地发起进攻。28日凌晨2时,日军特务机关长松井用电话通知宋哲元,“我军采取独自行动”。上午8时,向驻北平地区第29军发起总攻,主要攻击南苑。南苑守军指挥失灵、混乱,伤亡惨重。第29军副军长佟麟阁,第132师师长赵登禹在指挥作战中殉国。13时,南苑战斗结束。28日宋哲元委派张自忠代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冀察绥靖公署主任兼北平市市长后当晚离北平赴保定。29日8时,日军攻击北苑与黄寺(驻防天津第29军38师部队趁机主攻天津日军,在日军飞机、炮火反击下当天15时开始撤退),黄寺守军战至18时后撤退。北苑守军于31日被日军解除武装。在城内的独立第27旅被改编为保安队维持治安,数日后突围到察哈尔省归第143师序列。29-30日,北平、天津先后被日军占领。这是日军发动大规模全面侵华战争的第一个战役。(注二)
(注)基本资料来源请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191p9.html
注一:参阅http://www.1937china.com/kzls/wxsl/20120523/809.shtml
注二:参阅http://baike.baidu.com/view/1022222.htm
或http://book.people.com.cn/GB/69399/95943/95955/6052040.html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