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
一、“死亡”非“自然转归”……
二、证明(20200531 01:40)死亡原因[伤害1-2]——不尽责抢救[过错1-6]……
三、企图以“自然转归”掩盖(20200527至终)过错[7-18] 和“预后极差”[3-9]伤害
……
四、(20150805-31)被上诉人二系列[1-17]过错[1-18]伤害与死亡的关联
(一)20150805入院病历不实过错[1-3]是造成后续系列错误及伤害[1]的原因(或推卸责任的手段)(注):
[过错1]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 〔2010〕11号“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和“第二十七条 病危(重)通知书是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目前诊断及病情危重情况”】。20150805入院前一天下午17时未见到病人就违规要求联系住院的家属在《病危病重通知书》上签字。
[过错2]20150805(12:05)《入院记录》无视Z医院(20150730-20150805临时病床)《出院证明》“发热1+天”“左髋关节疼痛不适”“双肺叩诊呈清音”“未查见真菌”“病情缓解”。乱写主诉:“发热6+天”。不写主诉:希望继续检查治疗不明原因的左腿痛首发症状(Z医院骨科医生及DX检查“人工髋关节在位”没有问题),也希望取掉20150804才插1天的尿管。
[过错3]20150805(14:04)首次病程记录乱写“反复咳嗽、咳痰多年,以冬春季、天气寒冷时发作明显,每次发病超过3个月,连续发作大于两年,在本院C病区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 阻塞性肺气肿’,故诊断”{20110428C病区【根据X片和入院及病程记录“不嗜烟”(20150805入院记录是“已戒烟29年”)“否认慢性咳嗽咳痰病史”(无感冒史)】入院诊断是“急性支气管炎”。治疗中咳嗽咳痰加重后,20110510(根据CT示“双侧肺上叶见多发肺大泡影”,“慢支炎,肺气肿”)修改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气肿、肺大泡 ”(20110523)出院后至20150730四年间大约有三次阵咳(都在夜间均未服药自然停无持续)}。
[伤害1]上述[1-3]过错起于满足医生意愿(急于用药、从重用药、选择性治疗、推卸责任、掩盖误诊……),无视“客观、真实、准确”,先主观确立“病危病重”诊断目标,再筛选病症病历凑根据。以病史诊断结果倒推一般病情症状——简单具体说,如果“阻塞性肺气肿”不能证明是入院前已诊断就是住院治疗伤害;或者承认入院出院诊断是误诊也是伤害——因为与后续医生治疗的误判伤害有关。
(注)详见或参见:
纪实19/1:(入院记录)伤害和因果关系的说明【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纪实22/1:(“病危”——违规和冒充)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纪实22/3:(入院未尽告知义务)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纪实22/4:<病程记录腿痛>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纪实42/3:(入院病历的不实)申请立案【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