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与证据: (财务管理中的不明事项) 连载2
网上信访(往来1): [注: 此色文字为现在添加的说明, 下同]
主 题: 《请求说明(情报所)有关财务管理中的不明事项》
时 间: 2009-07-30 09:15 (星期四) 发件人: H 收件人: kjj
附 件: 请求说明情报所财务管理的不明事项.doc (28.74K)
附件内容显示:
请求说明(情报所)有关财务管理中的不明事项
科技局:
本人自2005.11.信访以来(算此共四次),其中由对原器材站财务方面的质疑延伸到加油站(原属器材站所有)乃至情报所(2001年8月与器材站合并后加油站归属情报所),得到的回复有部分让我无话可说,但随后又发现,解释通了一面又说不通另一面,至今明显有3点不明:
1.2009.7.6情报所G(副)所长和财务室主任L代表单位与我就5.20信访问题面谈时,本人顺势问到加油站使用的两部汽车,在我反映之前是否已入财务帐? L主任开始说加油站在管帐,后又说要查情报所固定资产明细帐。她大约于2008年才在新成立的行政后勤部门(现已撤消[或名存实亡])清查了全所国有资产,却不能当场回答此类庞然大物是否入何处帐? G所长说“汽车都该报废了”,后来谈到(2004年按房改房)售房给(留职停薪职工)Z的理由时,又说“哪个住到就是哪个的”----按此理,加油站从新汽车用到该报废,为什么不算加油站的投入而特别赏一个使用权,对谁有利? [注: 2009.1.20科局网邮回复我“现两部汽车属情报所所有,加油站只有使用权。”]在2004年清理国资公示时,未见情报所固定资产帐包括汽车;如果L在行政后勤清理时入帐,她会立即作答;如果是在我反映之后入帐,情报所为何甘愿捡一该报废的所有权?,以上不解希望说明。(该不会因为没钱不愿给举报奖励才不认帐,真这样,只要说清就行。)[注: 2009.7.17科局网邮回复我“情报所目前主要开展公益性工作,无其它创收渠道……所内资金一直处于超支运转状态,资金严重不足”]
2. 2009.1.22 情报所团年(聚餐)时与X所长(加油站承包人,原器材站站长,现副所长)面谈。他对加油站承包上交的款, 明确回答是用承包后收入上交。但最近涉及到2009.5.20信访中提到的未入专户售房溢价等款时(主要指原器材站职工T在1997年前按内部竞价购得),回答含糊, 给我的感觉是包括在上交的承包费中了。2009.7.6 G所长和财务室主任L均明确回答不知道此款(甚至还说可能会计档案不在了)。此帐该不该查清? 能不能查清? 希望说明。
3. 我在2009.1.20科技局关于“加油站承包前的资产”信访回复的信访人意见写明:此回复“未提器材帐及损失问题,就无法说清加油站资产问题。” 尽管多次多年问及,至今无人明确告知损失多少?是否已查清?(按有关财务的《公开制度》凡重大损失应公示)请求说明到底有无问题。
致礼!
信访人H 2009.7.30
收到此邮件后请给一是否受理的回复。谢谢。联系电话:(略)手机:(略)
请看连载3:转至情报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