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限制在2000字内)
请求复议:(略)省卫健委《关于投诉事项的答复函》
一、答复(“'磺苄西林钠长期医嘱作废'”……“价格”)有误。
(一)简摘(加括号说明)我对该问题(在20211125递交省卫健委的手写)请求查实投诉:
1、是否认定未皮试即输入磺苄西林钠?【长期医嘱(有)执行(和停止)时间(没有作废),临时医嘱备注皮试“作废”,(20220108给我的)出院记录写的是“予以磺苄西林8g q12h境地抗感染,次日改为左克400mg qd”(也证明当天是输注了后来才停)。
2、收费是否错误?(按照医嘱停止时间收费数量多计算)。
(二)20211201 10:17(略)省执法大队来电话,我清楚回答了应该查明的事实:
1、未皮试输入磺卞西林钠(不排除与后续不良反应有关)(注一/1-2);
2、多收费(因为停用了)。
(三)2022-01-14 06:42 我发邮件回复S医院医务部来电话更讲清了:磺苄西林钠问题主要关联如下几点需澄清……至少是未皮试即输注2支*4g,是否该按32g 825.24元收费退全款?(2021-09-08 11:27邮件也提出“未皮试输入磺苄西林钠”)(注一/3-4)
(四)卫健委答复完全不提“未皮试输注”问题,误答复“价格”问题。请求查实。
二、质疑答复(“'白假丝酵母菌'量描述不一致”……“不影响后续诊疗计划”)
(一)“不影响后续诊疗计划”是科室医生一致意见?还是医院或医学会集体意见(本文注:2015年该科室正副主任现在分别是省、市医学会一、二级专家)?参照《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条,应回答质疑。比如,痰培养“白假丝酵母菌少量”不是行业诊断标准(“大量菌丝”、血检……“为致病状态”)。医生认为“少量”也视同重症该用重药的诊疗计划,依据的是什么症状做出的经验诊断?腿痛是不是真菌感染症状?(注二/1-3)后续诊疗计划是什么?是否包括腿痛?
(二)我所述的入院记录不实(注二/4-6)医生有无依据反驳(比如入院前一天就要求家属签“病危”通知书)。病历不实或夸大病情或记录不清,无论经治医生等认为会不会影响诊疗计划,也肯定会误导其他不知情(如鉴定)医生作出误判。能否请求在复议中由医患双方重新确认(直接关系到制定诊疗计划的入院记录等)不实病历?否则重新封存病历的质证也通不过。
三、答复(“2022年1月5日完成” “病历资料的补充归档”)与实际不能确信一致。
2022-02-21 11:28、2022-03-14 11:44 我二次发邮件回复S医院医务部来电话,提出了补充病历后仍然存在和新发现的问题,至今未全部确定回答(注三)。病历的完整和真实仍待核实。
四、答复写“该院事后积极整改”存疑。
仅说至今不给原始出院记录,不能通过质证重新封存病历,不能如实消除所有疑团或类同法庭辩论式依证据讲理,怎么认同已经积极整改?如此的医方很难重新获得好感维护名誉,反而助推滋生对抗情绪,问题只会没完没了。比如,按照卫健委第三个答复述老系统的“《出院记录》内容与” “《病情诊断证明》一致”,那么,新的问题是《入院记录》手写“补充诊断”有“腔隙性脑梗死”,《出院记录》也该有,为什么《出院病情诊断证明》没有?(注四)……我尽量往好的方面理解,医生也推卸不掉:未尽责告知(注五)。
以下注释可详阅我的“峰溪探索”网站(可在电脑地址栏直接输入“hzzz999.cn”或“https://www.hzzz999.cn/”进入“峰溪探索”在“分类显示”查阅)。可点击:
“2021”查阅《纪实6-16【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
“2022”查阅《纪实17-22和28-37和39【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
注一:
1、纪实19/2:(高血压)伤害和因果关系的说明
2、纪实22/9:(病历证明的伤害)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
3、纪实36/1:(磺卞西林钠问题)医务部来电话
4、纪实30/1:(自查)一厢情愿【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注二:
1、纪实22/4:(病程记录腿痛)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
2、纪实22/6:(腿痛-未尽注意义务)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
3、纪实22/8:(遮掩与不挽救)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
4、纪实19/1:(入院记录)伤害和因果关系的说明
5、纪实22/1:(“病危”违规和冒充)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
6、纪实22/3:(入院未尽告知义务>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
注三:
1、纪实36/2:(重新封存病历?)医务部来电话
2、纪实36/3:(缺失病历出现后)医务部来电话
3、纪实36/4:(病历有瑕疵没有关系?)医务部来电话
4、纪实37:(分歧是?)【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注四:纪实22/11:(疑似伤害)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
注五:纪实39/4:(S医院的焦点?)路漫漫
S医院的事等看复议结果……
待续:(Z医院为什么不……?)山溪绕流【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