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2(大暑)我向S医院医务部发出(对20210322意见的补充)邮件(注),当天16:13到次日9:42反复拨两部S医院医务部电话无人接听,20210723 10:45终于接听了,ZO说:这几天忙得很。我告诉他:昨天发了邮件,没收到就给我说。
20210816(周一10:12)我拨S医院医务部电话询问,回答是:自己写的不算数,要找第三方……闭口不谈医方意见。11:22电话再问回答:可以找市长信箱。一周后,20210823(处暑周一),我先向市长信箱递交《无法有效起诉和鉴定的医患纠纷怎样解决?》(摘要):
……医务部回答了3个解决办法:申请医学鉴定、法院裁判、向市长信箱反映。我认为:
一、因病历存在问题(缺失、不实、自相矛盾、记录不清等)无法通过鉴定材料质证(曾走访医学会也得知:病历不全不真实无法正确鉴定)。我曾向医院医务部表示:如果经治医生(既是医学会专家又是最了解情况的当事人)或者医方认可的医学专家能够说服我(即我不再质疑),我可以付相同的鉴定费;
二、我也走访了市中级法院(那里的律师对诉讼金额小的案件几乎不感兴趣,听说是不涉及赔偿的案件就说只有去找医务部解决),若无明确诉求肯定不会立案【由于我递交医务部的三次书面意见均没有得到任何明确回复和反驳,我不知道医方不认同点在何处不明确该起诉什么?我也很多次尝试网上立案(或咨询),因为只有网上立案通过才能到网下实际办理,但是始终注册不成功,很可能是案件太多已拥堵而停办】;
三、市长信箱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能否促进解决?
1.按照区卫健局(对20201209、17信访于20201216、18和21)相同的三次回复提到“有关S医院管理方面问题,可向其主管部门省卫健委反映”,20210114我评价区卫健局(20210104处理20201224信访)意见其中也写了“促成医方当面解释基本满意。目前对医方解释和病历真实性仍有疑”。
2.我认为,第一,对于非医学专业知识范畴却直接影响医学鉴定的病历缺失等问题,应该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包括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第二,目前与医方的根本分歧也许是能否在基本依法按规定原则上根据事实讲理和协商,如果否认事实则不可能讲理,仅用钱了结未必双方都心服口服。
我期望能体现党组织带领并积极加快推动全民知法懂法,在依法按规定判断事实是否违法违规基础上,才可能对造成伤害后果的不良事实有一致的认同,对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才可能合理协商解决,而非全部推脱到司法渠道造成越推越堆越堵。
我恳请市长信箱能促进医院方面提出对我递交的书面意见的不认同点在何处并讲明理由(也可以采取方便间接地多次书面邮件或任何通讯交流方式),如果在交流中能讲通道理纠纷自然化解(讲不通理也知道该如何就争执问题起诉)。谢谢!
没料到——递交市长信箱失败——反复提示:不在受理范围。
——医方推辞——市长信箱又不理——怎么办?
(待续:省市区三级行政——推给法院?【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29)
注:详情简述见下文(可在分类“2022”或“峰溪综合”查阅)
20210322意见可参阅:
纪实18:第一个难关——【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
20210722补充意见可参阅:
纪实21:<更难的第二难关>补充说明伤害和因果关系【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