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我递交省政务信访内容:我遵照20201208【省政务服务网】回复,于20201209~16信访市转区见到办理结果。区卫健局建议:1、“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进行司法诉讼”;2、“有关医院管理方面问题,可向其主管部门省卫建委反映”(注:应是“卫健委”)。我的考虑:一是尽量避免因事实不清给鉴定或司法添堵(鉴定排队需要6~8个月而网上立案似乎关闭根本不通);二是本来我就仅提出请医生解释反而是医院方面不再解释叫我去走QY区的鉴定过程;三是QY区卫健局认为我要解决的涉嫌弄虚作假问题属于管理方面应找主管部门解决;四是我认为无论怎样解决也首先该努力弄清事实,我看到的只是出院证明和老年呼吸科说明的描述与检验结果及有依据的事实不符,如果这些属于医风医德问题,恳求党领导的医院能促进医护方面与我进一步沟通。如果先能让我听到或看到在《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上签字的(无论是科室还是会诊)医生对用药指征的说明理由符合事实,只要解决了这一最重要的问题,其他问题的迎刃而解将迅速了结医患纠纷。谢谢!
9:0发出 10:07 就有了同2020-12-08 一样的回复。
13:05我同第一次一样向下转发信访。又返回第一次办理结果处写了评价:今天上午发省信访“请求与省医院方面进一步沟通”又叫转市信访。如果我要走鉴定或司法渠道,没有确定事实我是没有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再回看第二轮提交的信访:市(14:15)核派工单、区(14:23)签收转办。不同的是18:10我看见:区卫健局16:45签收工单16:47提交办理结果,QY区提交办理结果时间是2020-12-17 16:48 都有办理结果时间却没有办理结果内容。
20201218我几次查看昨天的信访至12:20仍没有办理结果内容。17:12再看有了——是我在2006年就最讨厌的不讲理式复制回复【(注)甚至回复时间都没改是“2020年12月14日”】。我马上评价(写了不满意原因):“既然昨天就已经先显示办理结果的处理时间了,为什么今天整个上午都不显示和上次重复的办理结果内容?”——
(注)参见:信访与证据: (《关于信访答复的意见》) 纪实连载9 (2010-04-27 07:52:0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b7b380100hzba.html
(待续:新发现——第?……【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