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周一)10:11区卫健局(法监科)工作人员主动来电话(大意类同下述书面回复)。
20201216 7:08和7:17我分别给他发邮箱和短信【内容摘要:“还未看见市长信箱回复。我能否再提一个请求:请查证医方审批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依据是否属实(包括医方的客观检验和医生的主观判断有否涉及谎报Z医院转入病情)?因为S医院医务部(医患办)只认第三方的查证(如果涉嫌谎报Z医院检验结果也可查实),只有先确认了事实,才能为顺利鉴定扫清障碍——否则,既然当时专家审批能通过现在再推翻很难!如果事实证明仅涉及说假话的医风医德问题,我再直接找医院或省卫健委,是否可行?”】。10:20他回短信:“回复今天会发市长信箱。”14:13上网查“市网络理政办审核QY区延期申请(通过)处理时间2020-12-16 09:31……区卫健局……区……办理结果正在办理中”(流程清楚)……后来查看到的办理结果是:
(2020-12-16 16:02:21)“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QY区卫健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来信实际反映问题为您对S医院出具的情况说明不认可,质疑该院在为您父亲治疗过程中使用抗菌药物“伏立康唑”的处置是否得当、流程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建议您按照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解决问题,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进行司法诉讼。我局医疗纠纷处理科室为医政科” “医院管理方面问题,可向其主管部门省卫建委反映。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电话联系您,您表示知晓。QY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4日”
(待续:第二轮信访和我的评价【爸爸最后的奉献与揭示】连载12)